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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一、舞蹈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主任本屆任期將於105年07月31日屆滿,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規定,辦理徵求系主任,任期自105學年度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二、本系系主任候選人資格:
(一)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副教授以上資格者。
(二)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三)專長與系(所、中心)領域相符者。
三、系主任候選人:由資格符合副教授以上者自薦。
四、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第九條規定,若系主任當選人為校外專家學者,需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定辦理;如需借調者,則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系主任當選人為本校他系(所、中心)教師者,應辦理本校系際間之借調。
五、有意參選者,相關表格請由網路下載(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候選人資料表)。
六、候選人報名、申請資料送件截止日:
105年 4 月 29日 (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送達本系辦公室: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收。
七、本系訂於105年5月19日(四)下午12:30,依抽籤序號舉辦系主任候選人治系理念發表,隨後進行投票事宜。
八、有關本遴選系主任相關事宜若有不明之處,請洽詢「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聯絡人: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舞蹈學系 曾助教
電話:02-22722181*2562 傳真:(02)8965-8114
電子郵件:yili@ntua.edu.tw 網址:www.ntua.edu.tw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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