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舞蹈學系 日間部學士班

個人申請

報名日期:考生個別報名 99/03/16  9:00am ~ 99/03/18  9:00pm  <採網路報名-http://www.caac.ccu.edu.tw>
學校集體報名 99/03/16 ~ 99/03/18  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 
(詳細請見9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本校個人申請入學報名,每位考生限填一學系(組)。
(本校相關訊息-http://www.ntua.edu.tw/~d02/admission/de01.htm)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請務必於99年3月26日下午2:00起至本校網頁http://www.ntua.edu.tw/
詳閱本校相關規定(本校亦於當日以限時郵件寄出相關資料予考生,為掌握時效,
請考生先行上網參閱﹞,並依規定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後,於99年3月
31日前
將第二階段應繳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以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2.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99年4月10/11日,考生請務必於99年4月8日下午
2:00起至本校網頁查詢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完成與否、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時間、
地點及注意事項。

3.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時間衝突無法應試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
考或變更排定之考試時程,且不得退費,考生報名時請審慎考量。

4.考生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當日,須持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應考,若經查核身分與報名資格不符,則
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5.考生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一科零分者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6.99年4月23日下午4:00在本校校門口公告榜單並同時上網公告。

7.除持國外學歷及大陸學歷之考生應於報名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以【限
時掛號】郵寄學歷(力)證件備審外,其餘考生請一律於註冊入學時再行繳驗學歷
(力)證件正本,若經審驗報考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8.獲分發之錄取生註冊入學相關事項俟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後一併寄發。

9.經本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方式入學者,不得申請轉系,惟情況特殊提經教務
會議通過者不在此限。

10.以上各項說明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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