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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系 專任專案助理教授(舞蹈專長缺額1名、音樂專長缺額1)

 

徵才條件:

必要資格(以下一至二項資格擇一申請)

() 助理教授級(含)以上資格:需持有教師證書或具博士以上學位;

()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含)以上資格: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九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或為獲有國際級大獎者之教練,其年限得酌減三年。

 

專長條件:

1.舞蹈教師:需具備芭蕾、現代及民族等舞蹈基礎,並對編舞及跨界創作有專業經驗之教師

 

2.音樂教師:需有歌劇音樂劇演唱會  流行音樂唱片製作涉略之教師

 

甄選標準:

一、徵才條件

二、專長領域

 

其他徵才條件:

一、 時間:

(一)民國1000711 書面資料收件截止。

(二)民國1000712~民國1000715安排面談。

(三)錄取結果待校系、院、校教評會議三級三審後通知。

、待遇與福利

(一)待遇與福利比照本校各職級專任教師。

(二)未盡事宜請參本校進用專案計畫專任教師實施要點。

、權利與義務

(一)禁止在校外兼課;

(二)專案期間教學年資將不採計;

(三)除以上兩項,權利與義務皆比照本校各職級專任教師。

(四)對教學有熱誠並能完全配合執行系上所有行政及展演活動。

 

◎備註

(一)書面資料收到後會以電話告知,如郵寄超過一周未被通知者請來電詢問。

(二)書面審核通過者將會聯繫進行面談,未通過者也會以電子郵件與電話告知。

(三)錄取方式採取正取與備取制,名單將會以電子郵件與電話通知相關人士,正取者如無法通過院級、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或校外委員審查,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送審。

(四)應聘教師請勿透過各種形式進行關切,違者將送演藝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五)未盡事宜請參閱本校進用專案計畫專任教師實施要點。

 

◎攜帶文件

(一)自傳

(二)教育背景(國外學歷請附上經過認證的畢業證書影本)

(三)工作經歷

(四)獲獎紀錄

(五)作品集(除書面資料外,請附上演出剪輯光碟)

(六)其他:

(1)請提供可教授課程與內容(請先上網詳閱本系的發展目標與教學規劃)。

(2)請詳述可為系上帶入產學合作、策略聯盟與學生實習的可能性資源與計畫(請附上聯絡人姓名與電話,國外資源請同時附上電子信箱以供查詢)。

(3)聘期一年,並將依據以上兩點之執行成果作為續聘的依據。

 

 

 

連結至此填寫履歷表 https://info.stu.edu.tw/HRO/HR/hrindex.asp

 

應徵資料請寄

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  

樹德科技大學 表演藝術系    林慕慈 

洽詢電話:07-61580006202

傳真:07-6158000 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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