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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舞躍大地」舞蹈創作比賽,提供實現夢想的舞台 ​,等你來報名!

由文建會指導、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主辦、中華民國舞蹈學 ​會執行的舞躍大地舞蹈創作比賽,今年再度登場!「舞躍大 ​地舞蹈創作比賽」一直替台灣的舞蹈界培育提拔優秀的舞蹈 ​藝術人才,並且替這些青年才俊,提供夢想發光發熱的舞台 ​,讓台灣的舞蹈藝術持續大鳴大放!

每個創作者,都需要一個發光發熱的舞台!2011「舞躍 ​大地舞蹈創作比賽」報名自即日起至09/08(四)截止 ​,比賽以創作為主,不分舞蹈類別,參賽者不分國籍年齡, ​只要你敢秀,即可將作品DVD或VCD(不超過十分鐘為 ​限),連同報名表,一起寄送至活動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舞蹈 ​學會,參加比賽。
⋯⋯
報名流程:
1. 請至中華民國舞蹈學會官方網站http://www.nda.org.tw下載報/
名表
2. 填妥報名表之後,連同作品VCD/DVD,以郵寄或親送 ​的方式,
寄至中華民國舞蹈學會。
(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一號11樓之1)

報名須知:
1. 舞者人數須在三人(含)以上、二十人以下。
2. 作品演出長度最多以十分鐘為限。(每超過30秒、扣總平 ​均分數
0.5分)
3. 參賽者自備演出服裝、道具、佈景、音樂、特效燈光。
4.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過全國性公開比賽首獎或第一名之作品 ​。
5. 參賽作品若經發現有抄襲或違反前項規定之情事,經查屬實 ​者,
取消參賽資格並退回主辦單位所頒全部獎項。
6. 決選得獎隊伍應參與得獎作品頒獎典禮及演出活動,無故不 ​參與
演出之隊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所有參賽補助及獎 ​金。
(若為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決選得獎隊伍無法演出者,則不 ​在此
限。)
7. 參賽者報名時,應提出參賽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將得獎 ​作品
的著作財產權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國立新竹生活美學 ​館所
共有,雙方並得各自使用該著作,並得授權第三人做推廣使 ​用,
無須經他方同意。創作得獎人同意不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 ​會及
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賽者須自行取得音樂使用權,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
9. 主辦單位有權現場錄音、錄影,製作影帶及DVD,作為往 ​後宣傳
推廣教材及存檔用。

獎勵辦法
1. 參賽補助
入圍決選隊伍,每隊補助交通費及演出費,每隊新台幣1萬 ​元整。

2. 獎項
分為舞躍大地年度大獎三名,以及優選五名。

3.獎勵辦法
(1) 舞躍大地年度大獎: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20萬元。 ​
(2) 優選: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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